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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用藥須知 (2016-09-05)

類別:皮膚保養衛教區媒體:發表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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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您的健康,您一定要學正確的藥品使用方法。您應明瞭並記下所使用的藥品商品明及成分,就醫或購買成藥時,出示給醫療人員看。如果您對用藥有任何疑問,可請教您的醫師、藥師或護士。
 
服藥之前的注意事項
一、在您就診時,應告訴您的醫師下列事項:
1.您是否對任何藥品、食物、或其他物質如色素過敏?
2.您是否需要特殊飲食如限鹽、低糖飲食等?
3.您是否抽煙、喝酒?
4.您是否已經或打算懷孕?有的藥品會影響胎兒。
5.目前您是否餵食嬰兒母乳?有的藥品會跑到乳汁,影響嬰兒。
6.您是否有其他疾病?
7.過去數週內您是否服用任何藥品(包括成藥與保健食品等)
 
二、在您用藥之前應請教您的醫師、藥師或護士下列事項:
1.為什麼要用這個藥品?
2.如何使用這個藥品?
3.要用多久?用藥後多久見效?
4.注意事項
 
正確的用藥方法
1.確實遵照醫師指示,於正確的時間、正確的期間內使用藥品。如果您覺得藥品沒效,應再請教醫師。
2.不要在黑暗中用藥。每次用藥前先確認藥品對不對、是否超過期效。
3.不要把不同的藥品放在同一個容器。藥品用完前,不要將藥袋或標籤丟棄,因上面有許多必要的資訊。
 
藥品使用期限及保存方式
1.使用期限請參考藥袋內包裝,內包裝未標示著除藥袋上有列印者外,一般效用期為開方期限後三個月內。
2.藥品應置於陰涼乾燥及小孩不易取得之處,並避免陽光直射。不要放在曝曬的汽車內。
3.除特別指示外,不必置於冰箱保存。存冰箱藥品,除非特別指示不可冷凍。
4.過期藥品應即丟棄,並確定不會被小孩拿到誤食。
5.慢性病用藥應在用完之前就醫或續領,以補充藥品。外出時應確認攜帶足夠藥品,並置於隨身行李,因托運行李可能運丟或過熱、過冷而影響藥品安定。
 
用藥注意事項
1.不要把您的藥品送給別人使用,或介紹他人購買。
2.進行手術(包括拔牙)前,告訴您的醫師您目前所使用的藥品。
3.孩童誤食藥品或您懷疑自己服藥過量,請與您的醫師、藥師或毒物中心聯絡。手邊最好有醫院或醫師電話以備不時之需。
4.任何藥品都難免有副作用或不良反應,您應了解藥品可能引起的副作用、症狀、特別注意事項及該如何處理。
5.如有皮疹、呼吸困難、咽喉水腫等嚴重不良反應發生,應馬上就醫。
6.有些藥品不可與酒精併服,請詳閱藥袋指示或詢問醫師或藥師。
 
本資訊出自台大醫院,若您仍有其他相關問題,請詢問您的醫師或藥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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